第一次去北京是因为《三重门》这本书的一些出版前的事宜,此时觉得北京什么都不好,风沙满天,建筑土气,如果不说这是北京还没准给谁西部大开发掉了。我觉得当时住的是中国作家协会的一个宾馆,居然超过十一点钟要关门,幸好北京的景色也留不住我逛到半夜,所以早早躲在里面看电视,看了一个礼拜电视回去了,觉得上海什么都好,至少不会一个饺子比馒头还大。 所以我就觉得这不像是一个有文化的城市修的路。 我浪费十年时间在听所谓的蜡烛教导我们不能早恋等等问题,然而事实是包括我在内所有的人都在到处寻找自己心底的那个姑娘,而我们所疑惑的是,当我喜欢另一个人的时候,居然能有一根既不是我爹妈也不是我女朋友爹妈的莫名其妙的蜡烛出来说:不行。 我刚刚来北京的时候,跟朋友们在街上开车飞快,我的一个开黄色改装车的朋友,是让我们这样的主要原因,因为他一直能从我看来不可能过去或者过去会让后面的车骂的空档里穿过去,他在街上飞车很多年从来没有追过别人的尾倒是被别人追过几次尾。另外有一辆宝马的Z3,为了不跟丢黄车只能不顾撞坏保险杠要等三个月才能有货的风险,在街上拼命狂开,而且此人天生喜欢竞速,并不分对手等级,是辆面的或者夏利也要全身心投入。另外有一个本田的CRX,避震调得很矮,恨不能连个不到五度的坡都上不去,并且经常以托底为荣,最近又加入一个改装很夸张的黄色捷达,此公财力不薄,但老婆怕他出去香车美人地风流所以不让他换车,所以天天琢磨着怎么样才能把自己的车开报废了,加上最近在广东私自装了一个尾翼,貌似莲花,造型婀娜,所以受到大家的嘲笑,不得不把心爱的莲花尾翼拆除,所以心中估计藏有一口恶气,加上他的报废心理,所以在街上也是不顾后果,恨不能在路当中的隔离带上开。面对战斗力这样充足的朋友们,我是最辛苦的,因为我不认识北京的路,所以不得不在后面狂追怕迷路。 如果在内地,这个问题的回答会超过一千字,那些连自己的车的驱动方式都不知道的记者编辑肯定会分车的驱动方式和油门深浅的控制和车身重量转移等等回答到自己都忘记了问题是什么。 这些事情终于引起学校注意,经过一个礼拜的调查,将正卧床不起的老夏开除。 书出了以后,肯定会有很多人说这是炒冷饭或者是江郎才尽,因为出版精选集好像是歌手做的事情。但是我觉得作为一个写书的人能够在出版的仅仅三本书里面搞出一个精选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因为这说明我的东西的精练与文采出众。因为就算是一个很伟大的歌手也很难在三张唱片里找出十多首好听的歌。况且,我不出自会有盗版商出这本书,不如自己出了。我已经留下了三本书,我不能在乎别人说什么,如果我出书太慢,人会说江郎才尽,如果出书太快,人会说急着赚钱,我只是觉得世界上没有什么江郎才尽,才华是一种永远存在的东西,而且一个人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从来都是自己的事情,我以后不写东西了去唱歌跳舞赛车哪怕是去摆摊做煎饼也是我自己喜欢——我就喜欢做煎饼给别人吃,怎么着? 等他走后我也上前去大骂:你他妈会不会开车啊,刹什么车啊。 听了这些话我义愤填膺,半个礼拜以后便将此人抛弃。此人可能在那个时候终于发现虽然仍旧是三菱的跑车,但是总比街上桑塔那出去有面子多了,于是死不肯分手,害我在北京躲了一个多月,提心吊胆回去以后不幸发现此人早就已经有了新男朋友,不禁感到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