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细胞肯定有新的DNA组件,想要猎杀它,貌似不是一件可能的事情。不过对方的感知力比较弱,自己的感知力范围强,这是个优势。好好利用感知力,然后集合几个细胞一起攻击的话,或许这个并不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事情,起码比起自己之前遇到的那个巨大的细胞来说机会更大一点。 陈天豪利用毒液细胞的速度优势以及毒液的麻痹功能,成功的干掉了一个细胞群体。初次品尝到了速度快的爽以及团结的作用。 几十亿年?几百亿年?这让我这个只活了二十来年就挂掉的人情何以堪啊。 陈天豪哪能就这样放过煮熟的鸭子就这样飞,果断,也是奋起直追。 哎呀,管他呢,没真正死掉就好,刚刚真是恐怖,还以为自己的进化之旅才进行了这么一段距离就要结束了。 由陈天豪打头阵,另外24只毒液细胞分成两排,一排12只排布。因为有尖刺的存在,每个毒液细胞都保持着一个毒液细胞的距离。这样的好处是,在发现猎物的时候,由前面的12只毒液细胞喷射毒液,在存储下一次毒液攻击的时候,由后面那排毒液细胞顶上,能够有效的利用间隙时间攻击。 绿液细胞挣扎了几下,没有了大半生命值的它,速度也是急速下降下来,没跑开多远就这样在三个独角细胞的攻击下,离开了它的进化之路。 坑啊,怎么那么暗,难道我就跟黑暗那么有缘,就穿越过来就一直是黑暗的环境,就那么两次见过光,还就那么短的时间,难道我要跟黑暗长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