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去北京是因为《三重门》这本书的一些出版前的事宜,此时觉得北京什么都不好,风沙满天,建筑土气,如果不说这是北京还没准给谁西部大开发掉了。我觉得当时住的是中国作家协会的一个宾馆,居然超过十一点钟要关门,幸好北京的景色也留不住我逛到半夜,所以早早躲在里面看电视,看了一个礼拜电视回去了,觉得上海什么都好,至少不会一个饺子比馒头还大。 然后我去买去上海的火车票,被告之只能买到三天后的。然后我做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举动就是坐上汽车到了天津,去塘沽绕了一圈以后去买到上海的票子,被告之要等五天,然后我坐上一部去济南的长途客车,早上到了济南,然后买了一张站台票,爬上去上海的火车,在火车上补了票,睡在地上,一身臭汗到了南京,觉得一定要下车活动一下,顺便上了个厕所,等我出来的时候,看见我的车已经在缓缓滑动,顿时觉得眼前的上海飞了。于是我迅速到南京汽车站买了一张去上海的票子,在高速公路上睡了六个钟头终于到达五角场那里一个汽车站,我下车马上进同济大学吃了个饭,叫了部车到地铁,来来回回一共坐了五回,最后坐到上海南站,买了一张去杭州的火车票,找了一个便宜的宾馆睡下,每天晚上去武林路洗头,一天爬北高峰三次,傍晚到浙大踢球,晚上在宾馆里看电视到睡觉。这样的生活延续到我没有钱为止。 天亮以前,我沿着河岸送她回家。而心中仍然怀念刚刚逝去的午夜,于是走进城市之中,找到了中学时代的那条街道,买了半打啤酒,走进游戏机中心,继续我未完的旅程。在香烟和啤酒的迷幻之中,我关掉电话,尽情地挥洒生命。忘记了时间的流逝。直到家人找到我的FTO。 次日,我的学生生涯结束,这意味着,我坐火车再也不能打折了。 当年春天即将夏天,就是在我偷车以前一段时间,我觉得孤立无援,每天看《鲁滨逊漂流记》,觉得此书与我的现实生活颇为相像,如同身陷孤岛,无法自救,惟一不同的是鲁滨逊这家伙身边没有一个人,倘若看见人的出现肯定会吓一跳,而我身边都是人,巴不得让这个城市再广岛一次。 老枪此时说出了我与他交往以来最有文采的一句话:我们是连经验都没有,可你怕连精液都没有了,还算是男人,那我们好歹也算是写剧本的吧。 开了改车的铺子以后我决定不再搞他妈的文学,并且从香港订了几套TOPMIX的大包围过来,为了显示实力甚至还在店里放了四个SPARCO的赛车坐椅,十八寸的钢圈,大量HKS,TOMS,无限,TRD的现货,并且大家出资买了一部富康改装得像妖怪停放在门口,结果一直等到第三天的时候才有第一笔生意,一部本田雅阁徐徐开来,停在门口,司机探出头来问:你们这里是改装汽车的吗?